第286章 土地政策 (第1/2页)
首相府这样做还是有很多好处的,既可以防止地方豪强通过买卖实现土地兼并,还可以减少大明底层社会的割裂感。
若是大明同时存在自耕农和朝廷佃农,双方迟早会因为各种事情掐起来,破坏社会的安定繁荣。
为了确保农民世世代代都有地可种,大明首相府发布了多条政令。
第一条政令,大明中央政府将和老百姓签订为期十年的土地租赁合约。
在土地租赁期间,其租赁的土地不可撂荒,不可转租他人,一旦发现有这些行为,首相府不仅有权将土地收回,还会对租赁人进行追责,情节较轻的处以罚款,情节较重的甚至面临着判刑。
若是租赁人在合约期间死亡,首相府也会收回土地。
至于为什么只签十年?
是因为首相府也不确定这个方法的可行度,第一个十年算作是实验期,期间首相府各司会对此政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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